省政府法制办召开《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草案)》论证会
目前,贵州省法制办已报请省政府将《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列入2017年一类立法计划。为推动文稿修订进程,2月23日,贵州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规定(草案)》专题论证会,省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工商局、质监局等9个省直厅局和消防总队相关负责同志参会。省消防总队黄东亚副总队长出席会议,会议由贾国斌部长主持。
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一处王占霞处长介绍了《规定(草案)》的立法工作情况。她指出,经过前期工作调研、文稿修订和征求意见,《规定(草案)》文稿已基本成熟,下步工作中,消防总队要根据本次会议论证情况,认真梳理、吸纳各个厅局的修改建议,对文稿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修订文稿,加快推进《规定(草案)》立法进程。
《规定(草案)》起草工作组介绍了立法的前期工作情况、必要性和体例结构,并针对消防规划执行、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管理、消防产品流向管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了针对性的阐述和说明。各个厅局代表结合本单位法定职责和业务工作情况,从条款结构、文字措辞、内容条款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
黄东亚副总队长作了总结发言,指出此次规章制定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深入推进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的主战略,加强我省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解决我省当前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机制不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现实问题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起草工作组要不断完善、精益求精,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此次规章制定工作,全力推进立法进度,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安全环境和消防法制支撑。
会议决定,本次论证会后,尽快启动《规定(草案)》的省外调研工作。总队起草小组将按照会议要求,立即着手对文稿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并提请省政府法制办组织调研,尽快形成报审稿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编辑:李建平 审核:陈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