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可乐遗址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3.04.2015  13:53

赫章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呈报贵州省可乐遗址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赫发改综〔2015〕15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可乐遗址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建设地点:赫章县可乐乡。

三、项目单位:赫章县文物事业管理局。

四、建设性质:改扩建。

五、项目类别:基本建设。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展示用房1800平方米,改建看护管理用房500平方米,道路修整4000米,改造步行道5000米,供电线路4000米,给排水管线4000米以及环境整治和景观绿化美化等,配套建设消防设施、安防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由赫章县人民政府配套解决。

八、项目建设工期:一年。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