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雷宇)日前,黄平县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已全面启动执行,流动人口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办理《贵州省居住证》。
按照《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以下权益: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按照规定获得法律援助;育龄夫妻在居住地享受和常住人口同样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可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登记;可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迁入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当家作主户口;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租、购城镇保障性住房;可参加居住地科技发明创新成果申报;依法加入居住地工会等组织、参与居住地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它公共服务。
为使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方便、快捷,目前黄平县已投入资金20余万元,为新州、重安、旧州、谷陇四个大镇派出所采购了居住证制证设备,四大镇可实现本地制证,其余乡镇暂由新州派出所代为制证。自去年11月第一套制证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以来,该县已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1600余张。
(编辑 黄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