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司法局传达学习黔西南州纪委通报
本报讯 2014年12月26日,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中学校长王道刚组织公款旅游、兴义市敬南镇何家坪中学原校长唐永龙组织公款旅游等 6起违反八项规定和义龙新区万屯镇虚列开支购买购物卡、义龙新区龙广镇虚列开支购买购物卡等3起“四风”隐身衣典型问题被黔西南州纪委通报,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2015年1月6日上午,安龙县司法局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了黔西南州纪委对6起违反八项规定和3起“四风”隐身衣典型问题的通报。
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发志同志对传达学习通报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一是要认真吸取9起违规违纪人员的教训,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在思想上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工作中始终把住权力的使用,办事情始终不踩纪律这条“红线”;二是要结合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要经得起监督,落实好、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八项规定和县委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作风。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报销制度,坚决防止隐形“四风”问题发生,突出庸、懒、散、乱、浮、私、奢、骄等8个重点,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抓好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三是要从纪律做起,办事注意方法。全局上下要把握好作风建设弦,注意要以自身形象树立良好的共同形象,也就是要树立我们司法局的形象。工作中要履职尽责,注重能力的提升。
安龙县司法局通过开展学习典型案例、典型问题通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明纪,警钟长鸣,广大党员干部的心灵受到极大震撼;广大党员干部纷纷认识到,要结合当前正在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做到改进作风,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为全县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