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驶上快车道——全面深化改革新进展之三
这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一个缩影。从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到中央深改小组通过方案,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授权,人们看到了决策的高度、改革的力度、落实的速度。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平均每个月都有一项司改措施出台,司法改革驶上了快车道。
接力试点,坚决彻底除顽疾
一年前的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此后,一场中央顶层设计、地方试点探索的司法体制改革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等7个试点省市迅速展开。
今年初,海南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全部完成,法官检察官比例控制在政法专项编制的39%,渡过了员额制改革的激流险滩。
《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20余项配套制度规定历经34稿,近日终于公布,入额法官提薪43%,薪酬将与专业化的等级相匹配,摆脱了以往与行政级别挂钩的薪酬制度。
一个月前,广东省高院下发了《广东省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开出了“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法官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错案如何追责,一目了然。
湖北省从今年起,首先实现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开前门、堵后门,保障更充足,管理更严格,彻底实现了收支两条线,堵住了基层办案“创收”的资金流入渠道。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中央确立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四项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在试点省份一一破题。
在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凝聚共识的基础上,近日,中央又确定了山西等11个省份开展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接力试点,发挥了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贴近群众,释放更多“获得感”
5月4日,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一早来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今天确实非常顺利,不到半个小时,手续就全办完了。”赵律师特意将几天前就准备好的一个案件推迟到4日才来立案,就是为了体验立案登记制带来的变化。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两个多月来,全国法院登记立案秩序井然,案件入口更加畅通,案件总量增幅接近三成,当场立案率超过九成。长期以来困扰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
1月28日,经过3个月紧张筹备,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正式揭牌。深圳市民迎来了家门口的“最高法”,也感到了司法便民、利民的强烈信号。
根据今年出台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从大专以上降低到高中以上文化学历,一系列根治“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的措施保障着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
不久前,中央深改小组通过《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每一项改革都是群众期盼、措施务实、前景可期。
在7月召开的全国高院院长会上,“互联网+司法”成为主题,通过信息化建设,我国建成了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数据库,当事人不仅可以从网上了解案件审判执行流程,还可以借助互联网参与司法拍卖、收看庭审直播、运用视频信访……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体制改革始终不渝的目标。司法改革始终瞄准这一目标,从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
凝聚共识,让改革驶向纵深
从中央到地方,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有序推进。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6次会议中,5次涉及司法改革。各地党委也将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全部纳入当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的根本保障。
凝聚共识,才能共同推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在采访中,记者感到,基层法官检察官的办案环境大大改善了。“过去上级领导打个招呼,不得不考虑他的意见。但司法责任制要求终身追责,又让人很为难。今年3月,中央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这个规定是我们办案人员的尚方宝剑,对于排除干扰、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海南省律师协会会长廖晖深有同感:“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法院检察院内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外部环境也应该跟上。比如,打官司别再找领导批条子了,媒体报道案件要更谨慎了。只有全社会法治意识提高,形成支持司法改革的合力,改革才会取得最后的成功。”
可以看到,以实现公平正义为最终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评判标准,只争朝夕,知难而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司法体制改革正加快推向全国、驶向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