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合约食堂”管住管好农村集体聚餐“大餐桌”

18.02.2018  21:22

管住管好农村集体聚餐“大餐桌

——黔东南州实施“合约食堂”推进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综述

    “有了它,每家办酒就有了一个干净卫生、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固定场所,免除了大家东凑西借餐具之苦,也解决了空巢人家无人帮忙之忧,更重要的是,亲戚朋友些吃起来放心。”近日,天柱县邦洞街道办米溪村的村民提起村里的“合约食堂”,都纷纷点赞。

    米溪村“合约食堂”投入8万余元,一轮就可容纳200人就餐。记者看到,配置了冰箱、消毒柜、冰柜、电视、饮水机等设备,有20套桌椅、300副碗筷,还配备了停车场、文化舞台和公共卫生间等。

    2016年来,黔东南州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实施了《黔东南州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至2018年)》。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进行检查,对城区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进行综合防治。

    农村集体聚餐“合约食堂”就是综合防治的新招和实招。2017年,该州食药监局根据《计划》要求,结合当地农村少数民族集体聚餐的特点,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在进行了部分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广泛推行了“合约食堂”模式,引导农村群众健康、安全聚餐。

    “合约食堂”实行乡镇食安办、村委会和监管部门指导与“合约食堂”管理者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一次性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实行备案登记;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综合治理,推动农村聚餐进入固定场所,切实改善聚餐场所的经营环境和卫生条件,实现农村集体聚餐“三集中”“两统一”:加工场所集中、就餐集中、餐具集中;食品加工人员统一、备案指导统一。

    此外,明确“合约食堂”的承办人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是食品安全总负责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是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是食品安全的监管人员。全面形成“事前有申报、过程有监管、事后有追溯”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促进合约食堂规范化发展。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在“合约食堂”开办宴席前及时向本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收到申请后,及时指导“合约食堂”承办者填写申报表。

    同时,食品食安协管员在聚餐前一天或聚餐当天到“合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查看食品原材料采购、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乡镇食安办报告,再由乡镇食安办派员到现场进行督导处理,排除安全隐患。

    在推进“合约食堂”建设中,该州还积极完善应急处置方案,一旦遇到集体聚餐引发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救治,并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和人员要从严追责。

    去年来,该州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强化农村集体聚餐乡镇分管领导、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农村“三员”的培训,同时,采取逐步“辐射”的方式,由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农村“三员”加强对“合约食堂”厨师进行培训,提高农村集体聚餐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行业水平。完善制定“合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餐具、厨房、餐厅安全等制度以及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合约食堂”除了保障食品安全外,其他附加功能和效应也显现出来。在米溪村,该村通过开党员组干和群众代表会议,制定和完善了“合约食堂”管理制度,酒席标准定为280元/桌,办酒户只需缴纳200元管理费。帮厨人员由“合约食堂”规定的从业人员负责,其他成员均由村中青壮年“志愿者”组成,不支付任何报酬。它让村民省钱省力又省心,同时对限燃烟花爆竹、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和树立文明节俭新风起到了助推作用。

    目前,该州16个县(市)已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建成“合约食堂”160多个。计划在今年建成“合约食堂”1000个以上,“合约食堂”备案率达95%以上,知晓率达100%。(记者 陈玉祥)

[责任编辑: 刘昌馀 谢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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