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贵阳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区域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10.12.2015  12:00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有关要求,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的规定,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拟于2016年1月中旬在贵阳市召开贵阳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对该区域居民阶梯气价方案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及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3名。其中:消费者14名,经营者2名,贵阳市人大代表1名,贵阳市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1名,政府部门人员3名,消费者协会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记者席。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8家。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在贵阳市城区、贵安新区、修文县、龙里县、惠水县长期居住,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热心社会公共事业,并能全程参加会议;
  6、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自愿参加旁听,同意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等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由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名额分配如下:
  贵阳市8人,其中含城市和农村低保户各1人;贵安新区2人;龙里县2人;惠水县2人。
  2、经营者参加人由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
  3、贵阳市人大代表、贵阳市政协委员参加人分别由贵阳市人大、贵阳市政协推荐。
  4、专家学者参加人由省能源局推荐。
  5、政府部门参加人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政府法制办各推荐1人。
  6、消费者协会参加人由贵阳市消费者协会推荐。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1、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
  2、本次听证会邀请新华社贵州分社、人民日报社贵州分社、贵州日报社、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州电视台5家媒体,其他3家媒体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3、听证会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报名方式
  旁听人员、新闻媒体采取电话报名方式,于2015年12月10至16日工作时间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报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宋妮,联系电话:0851—85255647。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