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压线酒驾等 三季度贵州8582名司机被记满分

05.11.2015  10:22

三季度,8582名司机被记满分

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提醒:违法记录应及时处理,避免带来麻烦

    昨日,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通过大数据统计分析发现,第三季度贵州省共有8582名司机因交通违法驾驶证被记满分,共产生有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约4.4万条,其中违反限行规定、超速、压线、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排在前列。一货车司机偏爱在高速路上超速行驶,记分高达273分。

    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共2606名司机被记满分,第二季度有4555人,第三季度全省交警部门开展了“五个波次”专项行动,查纠大量违法行为,数量大于前两个季度之和。第三季度中,遵义有2101人,贵阳1553人,毕节有1061人,排全省前三。

    违反禁令标志最多的路段中,贵阳市浣纱路上以违反限行规定为主,遵义市汇川区深圳路、红花岗区民主路红花岗路段违停被采集较多。

    273分、174分、158分,是8582名满分司机中前三名。第一名是50岁的蔡某,今年以来驾驶大货车长期在晴兴高速超速驾驶,产生超速违法42起。第二名是35岁的王某,产生各类违法行为29次,其中一次性扣12分的违法7次。第三名是43岁的郁某,产生违法行为32起,其中占用快速车道11起,超速16起。

    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交管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考核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学习和考试,接受科目三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值得注意的是,处理小车交通违法受24分的限制。根据规定,在处理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时不论驾驶人是持A、B类驾驶证还是C照,被记分达到24分以上时,受24分限制,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一次最多只能清除24分,剩余的交通违法记分必须反复参加学习考试才能清除。对持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处理同一号牌的大、中型汽车的交通违法时,在确定驾驶人的情况下可不受24分限制一次性全部处理完毕,但被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证将被降级。

    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应养成经常查询车辆状态的习惯,一旦发现出现交通违法记录,不要嫌麻烦,最好尽快处理,不要总想着等审车前一并处理,一旦超过目前记分周期未处理又记入下一记分周期,累计记满12分自己还不知道,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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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远程自助学习

    从10月1日起,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未达24分的机动车驾驶人 (A、B类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以及有14种交通违法情形的除外),以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A、B类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人 (被记满12分、两客一危、校车驾驶人以及有8种交通违法情形的除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可以有1次通过贵州交警手机APP远程完成学习教育机会,充分利用自己的碎片时间完成交通安全学习,可不用再请假到车管所学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贵州交警”手机客户端“驾驶证满分学习”和“A、B类驾驶证审验学习”模块自助学习。(黄文宇 曹源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