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61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21.02.2017  19:39

  本报讯 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贵州省纪委近日通报了9起民生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

  通报指出,典型问题表明,部分地方和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层层递减现象还比较突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仍停留在口头表态上,对本地区、本系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力,导致发生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私分滥发、贪污侵占等问题。

  据了解,2016 年以来,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民生监督工作中,坚持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查办案件,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民生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16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黔清风 本报记者 周然)

   9起典型案例

  1.玉屏县原副县长罗宁因落实信贷扶贫贷款贴息政策监管不力被问责。2016 年10 月,罗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福泉市农工局原局长何德发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监管不力被问责。2016 年3月,何德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翔,副局长欧阳江,纪检组长宋思明因本系统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6 年2月,张翔被诫勉谈话,欧阳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宋思明被诫勉谈话。

  4.台江县扶贫办原主任欧成忠因组织兑现小额到户扶贫贷款贴息工作不力被问责。2016 年6月,欧成忠被诫勉谈话。

  5.盘县扶贫局原副局长潘忠平因组织开展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不力被问责。2016年6月,潘忠平被诫勉谈话。

  6.沿河县思渠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春昌因下属部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6 年5月,胡春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习水县官店镇原党委书记涂利高因下属及多名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6年6 月,涂利高被诫勉谈话。

  8.盘县大山镇原党委书记龙剑锋,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毕帅因落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工作不力被问责。2016年5月,毕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三都县塘州乡原纪委书记陈廉俊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6年7月,陈廉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