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雇人向前男友讨欠款 涉嫌殴打恐吓受审
日前,郭女士(右一)和事发时负责开车的王某某一起出庭受审。北京晨报记者 郝笑天/摄
“他爸临终前,我答应过要照顾他。”本为不负对方托付,郭女士将男友王先生安排进自家公司,但没过多久对方便提出分手。为了要回此前男友经手的20余万元货款,同时也为出口气,郭女士找“讨债公司”帮忙索要欠款,其间采取殴打、恐吓等方式并限制王先生的人身自由。最终,郭女士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警方抓获。
指控 雇人讨债涉非法拘禁
检方指控,2015年5月,郭女士委托朱某向王先生索要欠款。5月14日中午12点左右,朱某纠集张某等多人与郭女士一起来到石景山某小区,以挪车为由将王先生骗到楼下,趁机将其推到其车子的后座,并随后驾车离开。途中,朱某、张某等人恐吓、殴打王先生,让其还债并让其向亲友借款,整个过程中,郭女士并未予以制止。当天下午4点左右,一行人带着王先生来到门头沟区某大街的农业银行,其中两人跟着王先生从银行ATM机取出2万元钱,当他们带着王先生再去柜台取款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王先生所受伤为轻微伤。
证言 银行柜员读口型报警
王先生在案的证言显示,当天中午,他在家休息时接到“物业”电话,称其停在小区内的车辆妨碍他人,要其下楼挪车。没想到的是,他下楼刚坐进车里,突然有几个男子将其拉下车,并塞入汽车的后座。很快一女子也上了车,直到此时,王先生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上车女子正是王先生的前女友和前领导郭女士,此前王先生向对方提出分手并辞职,但郭女士一直向他索要之前发货后欠下的20余万元货款。
很快车子开上高速,其间郭女士曾哭着向王先生述说二人之前交往的过程并要钱,几名男子不仅打他,还威胁要将其扔进密云水库。担心遭遇不测,王先生一直伺机逃脱,当被押去银行取款时,他趁机在柜台用口型要求工作人员“报警”。工作人员看到后,没有声张,以办理业务为由离开柜台,并拨打报警电话。
庭审 辩称委托律所帮要钱
日前,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拘禁案,郭女士和事发当天负责开车的王某某一起出庭受审。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郭女士表示有异议。“我是被李哥打电话叫去的,我不知道去找他干什么,到了小区他们就让我在远处站着,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把他弄上的车。”说起王先生,郭女士情绪激动,“我比他大,他爸住院的时候我15天没合眼,他爸闭眼前,哭着让我帮着照顾他,我把他介绍到我公司,谁知道他最后提出分手还欠我钱。”
郭女士还表示,她和朱某并不认识,是她一个相识的大哥从街边广告上找到的律师事务所,“我和他们签了一个《委托协议》,委托他们帮我要钱,可我没让他们抓人打人。”郭女士说,签署协议时,她还看到了对方出示的企业营业执照、律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我一个普通人根本看不出证件的真假。”
自述 “如果判重罪不后悔”
被害人王先生没有参加庭审,庭审结束前,他的代理人表示要撤回此前曾出具的谅解书,理由是案发后郭女士毫无悔意,并多次骚扰王先生及其家人,现在已经结婚的王先生不堪其扰,因此不打算谅解郭女士。“我只是嘱咐过他要好好对待身边的女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刚从监狱出来,我有车有房,资产上百万,我不会抢一个穷光蛋的钱,我只是想拿回自己的钱。”郭女士对此说法予以否认。
辩护人发表辩论意见时,提到郭女士和王先生相识的经历,郭女士再次控制不住情绪低头哭泣。庭审结束前,郭女士做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只是按照王先生父亲的遗言来照顾对方,“我一直以来都在保护他,怎么可能找人打他、伤害他。如果真判我重罪,我也不后悔。”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