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药品销售管理
01.06.2015 15:1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药品因含麻醉药品列管品种可待因成分,大剂量使用容易成瘾,为防止滥用,切实减小社会危害,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多举措加强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药品的管理。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购进、销售、库存数量是否相符及5月1日后是否继续采购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是否向不具备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销售该类药品。
二是加大信息互通力度。按照与公安部门建立的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意见,发挥联络员作用,随时与公安部门沟通联系,互通信息,确保违法违规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犯罪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国家总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要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要求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5月1日后不得再购进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原有库存产品登记造册报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后,按规定售完为止。
(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1.06.2015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