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期:省人大听取我省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
10月13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省语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情况汇报,讨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良出席并讲话。
周忠良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施行以来,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发展良好,有效促进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共服务行业的规范使用,为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展执法检查,有利于推动我省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法一条例”进程,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规范化水平,对促进对外开放、提升贵州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周忠良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法一条例”的重视,明确法律责任,强化监督措施,丰富宣传形式和载体,在全社会营造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执法检查方案,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执法检查有序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会上,省语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周宝英就全省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作了汇报。近年来,省语委、省教育厅举办了系列活动,采取有力工作措施,语言文字工作有效提升了贵州形象,成为宣传、推介贵州的一张名片;希望省人大进一步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责任,推进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更上新台阶,为建设和谐贵州,实现与全国同步小康发挥语言文字的积极作用。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厅级)喻培萱主持会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蒲芝权、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靖晓莉及办公室相关同志参加会议并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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