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启用新版地震应急预案 旧版预案同时废止

15.02.2015  12:12

    2015年2月起,贵州省正式实施新版《贵州省地震应急预案》。2009年6月29日印发的《贵州省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根据地震灾害及破坏程度,预案将地震灾害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预案明确省人民政府设立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对全省抗震救灾进行统一协调、领导。指挥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发地的市(州)人民政府、省地震局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最迟不超过地震发生后2小时进行震情发布。(万静 欧鲁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