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再审被判无罪 调查组将查错案责任问题

16.12.2014  10:55

    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工作人员宣读法律文书,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李三仁夫妇聆听。当日,内蒙古高院工作人员上门呼格吉勒图父母家送达法律文书,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并送上3万元慰问金。李三仁夫妇表示,感谢法院公正判决,希望自己的悲剧不要在别人身上重演。刘文华 摄

  中新网12月16日电(吴涛) 15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了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判决书。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内蒙古高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已责成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错案责任问题进行调查。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随后,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数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经过对呼格吉勒图案的申诉审查,认为本案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决定再审。

   再审判决书称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经审理,内蒙高院认为,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

  一、犯罪手段供述与尸体检验报告不符。呼格吉勒图多次有罪供述,称采取卡脖子、捂嘴等犯罪手段与被害人杨某某“后纵膈大面积出血”等尸体检验报告内容不符。

  二、血型鉴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呼格吉勒图本人血型为A型,在呼格吉勒图指甲缝内附着物检出O型人血,与被害人血型相同。但血型鉴定为种类物鉴定,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不能证实呼格吉勒图实施了犯罪行为。

  三、呼格吉勒图的有罪供述不稳定,且与其他证据存在诸多不吻合之处。

  内蒙高院认为,原判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的检察意见予以采纳。对申诉人的请求予以支持。

  内蒙高院副院长向呼格父母道歉并转交慰问金

  15日上午,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了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判决书。再审判决主要内容:一、撤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受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委托,内蒙古高院常务副院长赵建平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到申诉人家中,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表达真诚道歉,对呼格吉勒图的错判并被执行死刑深感痛心,希望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多多保重。赵建平还向呼格吉勒图父母转交胡毅峰个人慰问金3万元,并承诺会解决后续的国家赔偿问题。

  当赵建平带队来到呼格吉勒图父母家中宣布再审判决时,案件申诉人呼格吉勒图父亲李三仁如释重负,长长舒了一口气。呼格吉勒图的母亲说,等了18年,最终等到一个公平公正,法律还给我儿子一个清白。可是我们全家人的伤害这一辈子像烙印烙在心里头,永远是抹不掉的。哥哥昭力格图说,我们一晚上也没睡着,18年了,这个腰板能直起来了,头也能抬起来了。背了18年的黑锅就在这一刻平反昭雪。

  有评论称,“呼格吉勒图案”让一个青年蒙冤丧命,令其家人经历了18年的梦魇生活。经手此案件的公、检、法各环节不乏明显疑窦。倘若当时司法人员秉持职业操守,保障司法公正的一道道程序性防线就不会失守,悲剧或会避免。遗憾的是,法律的神圣被人为消解,执法者的良知被世俗遮蔽,终究酿成了冤假错案。

   将组成调查组就错案责任问题进行调查

  内蒙古高院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呼格吉勒图案件审理结果以及相关工作的后续安排。发言人李生晨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已经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就错案责任问题进行调查。总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有责必究,有错必罚。我们将严格落实内蒙古党委的要求,严肃追究责任,有关责任追究的情况也会及时公布。

  李生晨还介绍,呼格吉勒图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改判无罪,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在合议庭送达再审判决书时,已经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告知,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呼格吉勒图父母提出申请后,我们将立即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尽快做出赔偿决定。

  在回应当年的办案人员升迁是否是这个案件久拖未决的主要原因时,李生晨指出,内蒙古高院领导已经多次强调,复查过程中没有遇到阻力和障碍。毕竟时过境迁,难度确实存在,压力也是有的。

  有记者问及,当年刑讯逼供、违法办案的工作人员会用什么方式来追责,是否已经涉及到了刑事犯罪。李生晨回应称,存不存在刑讯逼供、存不存在违法办案,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专门调查才能下结论,应以调查结论为准。

  李生晨还指出,至于赵志红是不是真凶,需要通过赵志红案件的审理依法确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