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促进和保障安全生产 推动法治贵州建设
贵州省检察机关持续着力贯彻落实中办发37号、高检发17号文件精神,继贵州省院率先在全国设立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后,截至2016年1月13日,全省9个市(自治州)院全部设立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在促进和保障安全生产,推进法治贵州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2015年,该省检察机关把推进全省9个市(自治州)院设立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构作为一项重点任务狠抓落实。
一是勤于引导,抓住关键。 省检察院反渎局根据院领导指示,采取电话交流、实地座谈等形式,指派专人联系还未建立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构的市(自治州)院反渎局长、分管检察长、检察长,进一步阐明设立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理解设立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构与检察改革的关系,引导市(自治州)院积极推进。
二是勤于督促,着力跟进。 在2015年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介入重大事故调查及处理研讨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万庭祥专门就推进市(自治州)院设立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构谋思路、提要求、下任务,针对部分市(自治州)院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情况,省检察院反渎局根据院领导指示多次派员实地查问题、找原因、出对策,同时将完成情况作为各地年度工作的重要评价因素,激励真抓落实。
三是勤于宣传,营造氛围。 注重抓好检察机关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构职能作用及司法效能宣传,让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检察机关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构建设。在2015年9月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介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采取旁敲侧击的方式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有针对地公布了全省各地设立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构的情况,全国和省级多家知名媒体争相报道,为获取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支持营造了良好的创先争优氛围。
[责任编辑:黄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