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4.01.2016  14:09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公布了我省2014年省级财政管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项目、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经济责任的审计及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截至2015年11月底,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帐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83.40亿元;通过完善手续、规范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54.95亿元。

  审计发现的334起案件线索及事项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107人被依法依纪处理。

  A 虚编税款手续费

  套取资金近千万

  审计项目:省级财政管理

  审计对象: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投资项目、省地税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

  报告显示,我省财政存量资金有待进一步盘活,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项目申报和审批、资金分配等不够严格,少数地税局虚编税款手续套取财政资金、扩大委托代征税款范围。

  整改情况:

  1、收回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7亿元

  省财政厅已收回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7亿元,统筹用于交通、水利、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重点支出和重点领域项目支出。同时,清理并分类处理省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32.3亿元,截至2015年11月底,共计收回资金23.25亿元。

  2、支出政府性基金10.51亿元

  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尽快将31.9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为解决2014年政府性基金结余规模大的问题,截至2015年11月底,省财政厅已支出10.51亿元,将33.2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其中,用于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23亿元,用于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5亿元。

  3、26个已审批项目补充完善申报资料

  针对26个已审批项目环评等相关前期工作手续不完善的问题,省发改委已责成玉屏侗族自治县冷链物流建设等5个项目完善相关环评手续,其余项目已通过补充完善申报资料完成整改。

  4、套取的991.58万元财政资金已上缴财政部门

  思南县地税局2012年至2014年虚编税款手续费套取财政资金991.58万元。铜仁市地税局按照相关规定,对思南县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作出行政记大过、调离岗位的处分决定,对其余相关人员作出行政警告的处分决定。

  对套取的财政资金,思南县地税局已于2015年8月向当地财政上缴340.48万元,于2015年11月18日向省级财政上缴剩余651.1万元。

  此外,针对凯里市地税局扩大委托代征收税款范围,向实际未履行代征收税款职责的凯里市财政局和黔东南州财政局支付代征收税款手续费问题,凯里市地税局已通过终止与相关单位的委托代征协议、停止支付手续费完成整改。

  B 清退违规发放奖金43.86万元

  审计项目:省级部门预算执行

  审计对象:16个省级部门,延伸审计45个所属单位

  报告显示,我省存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管理使用不够严格的问题,个别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情况。

  整改情况:

  1、清退违规发放奖金43.86万元

  针对省文化厅等4个部门本级无公函列支接待费74.73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支出报销审核程序。

  针对省监狱管理局等6个部门违规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57辆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清退违规占用车辆。其中,省监狱管理局除经批准留用的车辆外,已将违规占用的车辆进行清退或调剂到新成立监狱及押犯人数增加的监狱使用。

  省经济学校违规报销持因私护照出国培训费用的问题,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已接受诫勉谈话,收回18名骨干教师出国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补助费用等1.71万元。

  针对省体育局等6个部门本级和4个下属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超标准或超范围列支会议费和培训费622.65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制定完善会议费与培训费管理规定,严格计划编制和预算执行,优化流程审批和报账手续。

  针对省煤田地质局等4个部门本级和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等5个下属单位2014年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1040.35万元的问题,省煤田地质局及其2个下属单位将按照省审计厅对该局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一并进行整改;其余部门和单位已停止发放并清退资金。截至2015年11月底,清退的43.86万元资金已全部纳入单位财务账核算。

  2、追回被骗取的27.38万元财政资金

  省贸易经济学校已将虚报冒领的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助学金20.75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民政厅已追回被骗取的27.38万元财政资金,并制定《贵州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培训工作。

  在个别部门私设“小金库”方面,省监狱管理局已通过扣发工资的方式全额清退处级以上干部领取的交通补贴29.88万元,清退资金将纳入省级非税收入管理。

  C 45.53亿元被挪用保障资金完成整改

  审计项目:重点民生项目

  审计对象:扶贫资金、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报告显示,我省部分扶贫项目未能覆盖贫困户,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1.7亿元,20个县7.96亿元扶贫资金闲置6个月以上,部分县扶贫生态移民建房工程管理不力,5531套扶贫生态移民住房被挤占或违规享受,另有4个县因未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造成扶贫生态移民住房1770套闲置。此外,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

  1、归还扶贫资金1.26亿元

  除织金县正在整改外,其余县(市、区)已通过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完成整改。截至2015年11月底,共计归还扶贫资金1.26亿元。对虚报冒领4340.51万元资金问题,相关县(市、区)已通过追回套取资金、将套取资金及时发放给贫困户等方式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等党纪政纪处分,将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完成6.04亿元扶贫资金的整改工作

  针对20个县7.96亿元扶贫资金闲置6个月以上的问题,各县(市、区)按照省扶贫办的要求,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系统清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和验收,收回无法实施或无实施必要的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其他扶贫项目。截至2015年11月底,已完成整改6.04亿元,占闲置资金的92%。

  3、473.16万元违规利润全部用于扶贫建设

  务川县已将高价出售移民住房赚取的473.16万元利润,全部用于泥水等3个乡镇的扶贫生态移民建房补助和配套设施建设。

  4、清理收回4167套违规占用扶贫生态移民住房

  我省有5531套扶贫生态移民住房被挤占或违规享受,相关县(市、区)通过制定生态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搬迁对象信息库、将调整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清退违规占房、追缴补助资金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清理收回违规占用住房4167套,其余部分正在整改中。

  5、537户闲置扶贫生态移民住房已完成分配

  我省有4个县因未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造成1770套扶贫生态移民住房闲置。相关地区正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督促相关乡镇及时分配移民住房。目前,水城县、大方县等537户移民已搬迁入住。

  6、被挪用的45.53亿元资金已完成整改

  遵义市等5个市本级和罗甸县等40个县(市、区)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0.14亿元,各地正通过积极筹措资金、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进行整改。截至2015年11月底,已完成整改45.53亿元,剩余4.61亿元正在整改中。

  7、取消258户居民违规保障对象资格

  截至2015年11月底,相关地区已取消258户居民违规保障对象资格,腾退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52套,追回租赁补贴17.73万元,有108户家庭、53套住房、16.68万元已通过核实资格条件、完善相关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改。

  此外,针对保障性住房被用于商业办公等非居住用途问题,相关单位已腾退住房114套,其余问题正通过申请变更住房用途、补缴差价等方式进行整改。

  D 收缴102.6万元

  违法征占林地罚金

  审计项目:自然资源资产责任

  审计对象:赤水市和荔波县领导干部

  报告显示,我省存在违法征占林地的问题,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如2011年至2014年8月,荔波县违法征占1711.98亩林地,用于开设采石场等建设项目52个。

  整改情况:

  1、收缴罚金102.6万元

  荔波县现已通过处以罚金、移送公安机关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其中,9起涉嫌刑事案件中有3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5起转行政处罚、1起正在调查;38起行政案件已结案,共计收缴罚金102.6万元。

  E 5部门挪用

  140万元财政资金

  审计项目:经济责任

  审计对象:10位省管干部

  报告显示,贵州开磷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省地矿局等6个省级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

  1、开磷集团补缴个人所得税11.38万元

  瓮福集团已全额清退在职班子成员和退休人员多领的薪酬;贵旅集团已通过扣发年薪的方式完成整改;九联集团和开磷集团存在的问题已移送省国资委处理;开磷集团已补缴个人所得税11.38万元。

  2、3.7亿元的违规贷款资金已全部收回

  目前,瓮福集团违规获取的3.7亿元贷款资金已全部收回;九联集团已要求如实向银行提供企业资料;贵旅集团制定了《内部资金拆借暂行规定》,采取诉讼的方式追讨出借的4000万元资金,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3、5部门挪用的140万财政资金已全部归还

  我省有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和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存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目前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40万元,同时进一步完善核算办法,细化预算编制,强化制度执行。

  4、清退违规发放补贴资金53.14万元

  针对省地矿局等4个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在下属单位领取补助的问题,截至2015年11月底,已清退资金53.14万元。其中,省地矿局已全面停止发放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或未经批准的津补贴,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未休年假报酬发放审批程序,责成下属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津补贴分配办法和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