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制定推进十大行业污染源治理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县领导包干责任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十大污染源治理和中心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问题整改省领导包干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7﹞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力推进十大行业污染源治理工程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快推进十大行业污染源治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确保在2017年年底完成“双源”问题整改任务,促进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日前,龙里县决定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对“双源”整治实行包干责任制,制定《龙里县推进十大行业污染源治理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县领导包干责任工作方案》。
据悉,本《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包干确定、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保障。
县领导对“双源”整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所包干区域的相关工作,定期开展“双源”整治专题调研,了解“双源”整治进展情况,解决好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双源”整治进展缓慢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加快“双源”整治,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县级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双源”整治方案或措施,督促并支持各镇(街道)实施“双源”整治和落实整改工作,同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县环保局汇总;县环保局负责“双源”整治环境监管以及联络协调,定期调度整治进展情况,形成专题材料每月一次报县委、县政府,同时按相关要求报上级环保部门。
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双源”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上来,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科级领导同志负责“双源”整治重大事项的协调服务,各地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行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快推进“双源”整改。二是注重自查自纠。各地镇(街道)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双源”整治进度,确保既定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三是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对“双源”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群众认知度和知晓率,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合力营造共同推进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工作保障一是强化信息沟通。各镇(街道)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做到整改方案切实可行、保障评估结果全面客观、社会公开及时精准,及时准确将评估结果及整改进度按要求报州环保局。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企业和群众的沟通,及时了解企业整改工作动态,依法依规化解困难,有序推动整改工作按时限按要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