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汤辉:严打“种房”

15.09.2014  17:18

    “我们将用一年的时间,在市住建局范围内开展落实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关于禁止本人及配偶、子女违法‘种房’或以入股等形式参与违法’种房’,禁止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参与或帮助他人违法‘种房’,以及禁止购买违法‘种房’建筑物的‘三禁止’专项行动。”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汤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该行动从今年5月开始,至2015年5月底结束,分为集中整治、重点查处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两个阶段。“现在,我们还处于重点查处阶段,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对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局属15家单位的正式在册在编人员共375人进行了清查,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公布了举报电话。”汤辉说,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有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行为。

    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严打强治”的思路,在控违拆违工作中,市住建局加强民间施工队伍管理,建立施工队伍备案制,对参与违法建筑施工人员进行处罚。“我们成立了查处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各区(市、县)住建局下发了《贵阳市集中开展建筑领域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专项行动总体目标、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明确了各区(市、县)住建局的工作职责。”汤辉说,市住建局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违法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不留死角。

    “截至8月份,我们已查处违法施工9起,对被责令停工的违法建设项目落实专人跟踪复查,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无违法建设再次发生。”汤辉说。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工作,防止有的违法“种房”通过征收变为“合法”,市住建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及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

    “目的就是重点打击征收项目中相关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违法建设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行为,防止从事房屋征收工作的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汤辉说,住建局以正在开展的农房确权工作为契机,收集有关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的线索。“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修建农房的,认真清理、查处,坚决不予确权登记,对无证房屋一律不予补偿,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种房’行为。” 本报记者 章婧

    参与违法“种房”典型案例

    开阳县城关镇东山村村委委员吴忠诚贪污贿赂案。吴忠诚利用担任东山村土地协管员的便利条件,为他人修建违法建筑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4万余元;为帮助违建户逃避打击,介绍他人向执法人员多次行贿3万余元。2014年5月28日,开阳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吴忠诚因犯受贿罪,被开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

    乌当区东风镇洛湾村支部书记吴晓权、村主任刘成祥贪污贿赂案。违建户所建违法建筑被列为拆除对象后,为保住其违法建筑,先后找到吴晓权、刘成祥请其帮忙协调。在此过程中,吴晓权、刘成祥没有认真履职,并为违建户提供帮助,分别收取违建户好处费1万元。2014年5月8日,乌当区纪委对2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