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18.09.2015 09:1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思南县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的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问责谈话并进行处理。
约谈对象: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行职责,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二是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管理人员不作为的;三是被上级监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通报的企业;四是存在事故隐患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整改治理,或整改治理不彻底的。
处理方式:一是责令作出限期整改书面承诺;二是责令向县安全监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三是通报批评。约谈制度从2015年9月10起执行。
制度规定,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对一年内被约谈两次以上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不履行约谈义务的企业存档备案,视情节严重程度,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直至关闭。(张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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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2015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