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社发〔2015〕335号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创造条件使一批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黔教社发〔2012〕47号,以下简称“繁荣计划”)和《贵州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创新人才评选管理办法(试行)》(黔教社发〔2013〕403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开展了“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人才”(以下简称“青年创新人才”)遴选工作。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和公示,同意贵州大学马国君等29名教师为首批“青年创新人才”,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对“青年创新人才”的培养。“青年创新人才”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繁荣计划”的重要内容和实施者,关系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继承和发展。各校要对他们的教学科研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二、各位“青年创新人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强学习,认真钻研;要努力提高科研水平,多出高水平成果;要认真搞好教学工作,不断培养高素质人才;要起示范带头作用,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为表彰“青年创新人才”在教学科研中做出的贡献,我厅对每位“青年创新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和发放一次性奖励教学科研经费1.5万元人民币,奖励经费直接下达各相关高校。各“青年学术创新人才”所在学校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用于加强教学科研。获奖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另请各位申报者在1月15日前到省教育厅社政处领取申报材料。
附件: 首届“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人才”一览表
(联系人:王如怡,联系电话:0851-8528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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