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副院长唐显良组织分管部门学习保密法

04.06.2019  15:42

6月3日上午,省社科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唐显良组织分管部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并对做好保密工作提要求,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三个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会上,人事处处长吕军逐条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条文内容,并结合单位和组织人事工作情况重点解读了法律条文要求。机关党委副书记王德庆、人事处副处长宋斌斌、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科科长李晓君分别结合机关党建、工资保密、廉政建设情况讲工作中的保密感悟和心得体会。

最后,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唐显良对深入学习保密法、做好保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保密法学习要入脑入心,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二是部门内部对保密工作要互相提醒、咬耳扯袖、互敲警钟,要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保密警示教育活动;三是要结合部门特点和工作实际,抓住关键环节,将保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尤其注意做好一些工作中的细节,如涉密文件不过夜、不拍照、不上网等关键细节,材料撰写时不提保密文号,引用相关内容要规范、严防泄密。组织人事部门在公开招考和干部任免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机关党委在开展党代表候选人推荐填报、党员相关信息管理使用等工作中要把相关保密规定落到实处;机关纪委、监察室要严守保密纪律,筑牢纪检监察“秘密防线”。四是针对各部门提出的部门之间涉密文件传递可能造成的泄密问题,提出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