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交警“四个强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根据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德江县迅速行动,认真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按照总队提出的“高速、农村、城市”三大板块建设及支队“降事故、减伤亡、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要求,积极开展预防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严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全力落实“四个强化”措施,将预防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严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和范围,强化驾驶人、行人等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全方位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强化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把交通安全观念变为自觉行动。并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律、法规经常性地送到居民工作、生活环境中,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从而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树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的理念,从根本上强化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源头防控
一是加强驾驶员队伍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加强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监督管理,严把驾驶员的培训关、考试关、发证关,对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发证,坚决杜绝花钱买证、持假证、无证开车的现象,从而主动避免因冒险驾驶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二是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源头管理。督促客运企业制定落实安全运输制度,有效控制客车安全状况,提高客运驾驶人综合素质。坚持严格监督检查。指定专人对辖区客运企业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场站安全监管等工作,存在问题的,要责成整改。坚持严把车门关、站门关,把住客运车辆检测关,组织检测人员观看《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录》,增强检测人员安全责任感,并有针对性地适时抽查被检测客车的实际安全状况;把住中型客车、大型客车驾驶人准入关,严格按规定条件审核,严格考试。坚持严格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对驾驶人的违法信息要及时录入微机管理系统,对记满12分的驾驶人,并通知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对经常严重超速、严重超员、疲劳驾驶、冒险超车的客车驾驶人要通过记分和考试等手段清理一批,促进客运驾驶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并与运管部门一道,督促客运企业配备适当比例的备勤驾驶员,遇有驾驶人身体欠佳,情绪不稳或出现积蓄性疲劳现象时,要及时替换,安排其休息,不能有侥幸心理。三是加强险路险段排查整治力度。大队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编号登记造册,指出存在的问题,拍摄险情照片,提出治理建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及时书面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抄告相关公路管理部门。加强与公路管理部门和公路施工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道路维修情况,加强交通疏导工作,维护施工地段的通行秩序。对重大施工需要改道或绕行的,督促公路部门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按规定摆放标志,对标志不完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消除事故隐患。
三、强化应急处突能力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建立气象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做到早知情、早准备。遇有恶劣天气,要增加巡逻班次,通过巡逻喊话,提醒驾驶人减速慢行,增加行车间距;国省道主干线要在公路收费站设置安全告示板,提示驾驶人控制车速,注意行车安全;要通过交通广播电台,实时告知管辖路段的天气情况,宣讲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行车措施,切实预防恶劣天气条件下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车辆查处纠违力度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依法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加大对小型客车,中、小型货车在省道及区主干道路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超载、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超车、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出租车、客运车辆的管理力度,特别是城区内出租车乱停靠、闯红灯、随意掉头、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二轮摩托车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驾驶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及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随意横穿道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行人不走人行道、横过道路不走过街设施、闯红灯,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以及横过道路不按规定下车推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扎实开展公路客运车辆和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坚决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逐一提出整治建议和要求,报告政府,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整治。对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合理调整警力配置,切实做到“警力跟着交通流量流向走、警力跟着天气气候变化走、警力跟着重点时段走、警力跟着重点违法走、警力跟着事故多发危险路段走”。同时,以正在开展的“小型客车、摩托车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切实加强全县乡村道路通住国道、省道和县级公路路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在这些路口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桩和减速板,确保人民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