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工作的通知

25.12.2015  16:45
  黔教纪〔2015〕24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县(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育人环境,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廉洁意识,严明纪律规矩 。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二、早安排早提醒,严格教育监管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早打招呼、早提醒。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厅(委)六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对出现的“四风”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增强监督实效,严肃执纪问责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形成监督合力。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组织核查。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限期纠正整改。同时,要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享乐”“奢靡”,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对隐身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处理。要按照中央纪委“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两节”期间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大问责力度,对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省教育纪工委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51-85282945,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       中共贵州省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gzsedu_y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