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园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治理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仁怀市、威宁县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决策部署,省环境保护厅在去年开展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治理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推进园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试点,探索我省园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资源化、效益化、市场化治理模式,进一步加快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促进园区污染治理可持续发展。现就开展园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治理情况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所辖区域内省级、市级批复成立的园区;
(二)《贵州省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五年建设规划》中涉及的111个产业园区。
二、工作安排
(一)调查内容包括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投入运营情况等。请各市(州)及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环境保护局认真组织辖区内属于调查范围的园区如实填写调查表(见附件1、2、3),各地环境保护局汇总(附件4)后于3月28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报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含电子版)。
(二)请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园区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治理情况调查工作,并将联络人回执单(附件5)于3月20日前反馈(附件电子版可在省环保厅网站通知栏目下载)。
(三)将于2015年4月—9月对各市(州)及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部分园区开展调研,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园区调研安排的相关工作。
(四)根据园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选择部分园区作为推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治理试点园区。
联 系 人: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 王登建
联系电话:0851—85578633 (兼传真)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园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2. 园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情况调查表
3. 入园建设项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
情况调查表
4. 园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情况汇总表
5.联络人回执单
2015年3月18日
附件3:入园建设项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情况调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