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建设法治中国,12月4日,贵州民族大学在花溪校区行政楼前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本次活动由校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法学院主办,法学院团委、法学院研究生会、法学院团委学生会承办。校党委副书记张鹏程出席并讲话,校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人、法学院、文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学院、民社学院、外国语学院、体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预科教育学院、认知学院党政领导参加。宣誓仪式由法学院院长宋强主持。
校党委副书记张鹏程出席并讲话
法学院院长宋强主持宣誓仪式
张鹏程在宣誓仪式上致辞。他说,宪法是立国之法宝、强国之重器,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治国理政的总规矩。他通过对2014年国家对宪法日的确定及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对现行宪法作出适当修改和完善过程的概述,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树立和维护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法律权威,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他表示,一直以来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法律尤其是宪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并获得了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他希望老师和同学们继续秉承学校优良传统,进一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执行宪法;希望各有关部门能够提高政治站位,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扎实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最后他呼吁,大家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为争创国内高水平一流民族大学,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任琳领誓
活动现场
全体人员宣誓
文图/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