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将进行宪法宣誓

28.11.2015  11:32

贵州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11月27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将有规范可依。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后,今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 定》。根据该《决定》,省人大常委会结合贵州实际制定了本《办法》,对我省进行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宣誓誓词、仪式组织、基本程序等进行了细化。

按照《办法》,我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等分别组织。

据悉,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