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赴盘县调研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9.04.2017  18:4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赴盘县调研国家新型

城镇化综合试点 城乡规划 管理 工作

 

4月12日至13日,省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王春同志带队,赴盘县调研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2日,调研组一行到胜境温泉、盘州古城历史文化名镇、双凤镇(原城关镇)旧城疏解太阳庙安置点、西冲河生态度假风情带、盘州高铁站、平头山环境整治与棚改工程、盘县湿地公园等项目现场,开展山地特色新型城市建设、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产城融合和开发区转型、城市双修、城乡规划管理等工作调研,并就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与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等交换意见。

13日,调研组一行在盘县城乡规划展览馆召开调研工作座谈会,县发改、住建、规划城管、国土、财政、公安、旅游、文广、金融办、盘州古城公司等相关单位参加座谈。会上,分管副县长路振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介绍了盘县自获批列入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以来开展的相关工作,调研组就如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探讨。最后,王春总规划师总结并提出工作要求。在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制度设计。加快编制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保证规定动作不走样。拟定城镇化中长期行动计划,叠加政策红利,提升县域经济实力。二是加强改革创新。结合农村“三变”改革经验,将试点任务转化为实施项目,分类推进新型城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增强城乡统筹发展能力。三是加强提升总结。既要对正在推进的工作进行整理和归纳,突出问题导向,又要对已经取得的成效进行分析和深挖,找出规律性经验。通过试点联系机制,及时上报信息,争取在全国、全省平台进行宣传和交流,放大试点效应。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一是加快推进“多规融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规划和国土部门的工作衔接,进一步疏理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性质等情况。二是抓紧开展城市规划实施评估。由第三方进行评估,地方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三是加强古城保护规划。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相关工作,积极申报为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四是注重城乡规划管理人才培养。引进高层次城乡规划管理人才,加大专业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