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及派往参股企业人员工作会议召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相关工作要求,研究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和派往参股企业人员职能职责发挥相关问题,1月6日,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及派往参股企业人员工作会议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孙永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郑德川出席会议,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黄秋斌主持会议。
孙永春在讲话中肯定了省国资委及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开展的相关工作,指出了国有企业发展及派往参股企业人员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我省派往参股企业人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二是省国资委和省国有企业监事会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全面监督,及时提示风险,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三是派往参股企业人员要有正确立场和坚强定力,认真履职、有力沟通,切实发挥作用,把维护出资人利益作为履职尽责的关键着力点。四是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的氛围,破除束缚企业家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五是国有企业负责人要有担当精神,牢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使命,积极办好企业。同时,企业负责人要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六是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进一步推进我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黄秋斌在总结会议时说,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一要及时主动抓落实。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上来,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二要强化沟通抓落实。参股企业的与会同志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大股东汇报,传达省委、省政府对参股企业、派往参股企业人员履职管理方面的要求,争取大股东的理解、支持。省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出资企业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行。三要突出重点抓落实。参会企业要牢记使命、端正立场、全面履职,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单位要加强科学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薛宝军、许德刚以及茅台集团、黔晟国资、乌江水电、贵州航空、水红铁路有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省属国有企业、参股企业主要负责人、我省派往参股企业人员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办事处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