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坝王河小井水电站项目获省发改委核准
近期,贵州省发改委以黔发改能源〔2014〕2378号文件同意核准黔南州坝王河小井水电站项目,至此,坝王河水资源开发小井水电站建设项目取得了最终合法审批手续。
坝王河小井水电站是黔南州招商引资项目,该水电站位于坝王河上,属坝王河干流规划的第5级电站,电站坝址位于平塘县,厂房位于罗甸县。该电站的建设对加快坝王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几年来,为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黔南州政府协调平塘、罗甸两县和开发方积极推进坝王河小井水电站项目建设,在开发方贵州庆诚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资质单位完成各项专题编制报批等前期工作后,报请黔南州发改委向贵州省发改委呈报小井水电站项目核准报告。省发改委根据省各职能部门对小井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的《风景名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复函》、《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复函》、《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意见》、《电站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等批复文件,对小井水电站项目给予审查核准批复。
核准文件批复:小井水电站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兼顾灌溉;电站装机容量9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3.057亿千瓦时;工程枢纽主要包括排竹坝(已建)、排竹引水隧洞、摆细坝、播团引水隧洞、小井电站引水隧洞、压力前池、压力钢管、发电厂房等,以及其它专项设施;本工程建设征地涉及平塘、罗甸两县,征用土地672.02亩,其中:永久占地344.6亩(耕地142.41亩、林地155.84亩、草地21.5亩、交通运输用地6.3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亩),生产安置人口71人(无搬迁安置人口)。批复总投资67367万元,项目资本金20%由项目业主贵州庆诚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筹集,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
核准文件要求:项目单位根据核准文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有关手续;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开工、建设进展、投产要向省发改委报告。文件明确该电站工程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目前,开发业主贵州庆诚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正在积集筹划电站工程开工前的各项筹备工作。
(平塘县水务局 陆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