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陆坪镇劳动保障监察中心成功为农民工追回4万元工资

16.03.2015  15:52

你们反应的事情,我们一定会弄清楚事情的原委,合理的处理事情,让你们都能安心的回家过年。”陆坪镇劳动保障监察中心负责人亲切地对前来反映被拖欠工资的王宇军说到。

近日,陆坪镇接到一起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经镇劳动监察队的跟踪、调查、核实,弄清事情始末:来自施秉县马溪乡马溪村正水河组的王宇军等8人于2014年来到陆坪镇,与同村的包工头签订了劳动合同,为福兴村一家伐木公司砍伐木材。2015年1月初,王宇军等人到陆坪镇反映伐木公司拖欠其工资共计4万余元。经陆坪劳动监察中心查实,伐木公司支付王宇军等人的4万元工资被该公司管理人员王某私自挪用。在劳动保障监察中心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共识,王某在一个月之内支付王宇军等人2万元工资,其尾款在两个月之内付清,同时,路坪镇劳动监察中心也随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回访,确保农民工利益不受损。

这次能追回了我们的辛苦钱,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要感谢政府,维护我们的切身利益,捂热了我们外乡人的心。”王宇军高兴的说。

当前,正是农民工返乡过春节的高潮期,为确保群众过上幸福、祥和的春节,陆坪镇扩大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明察暗访覆盖面,形式多样的畅通农民工索取劳动报酬的渠道,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营造新春佳节的和谐氛围。(彭菊敏、王佳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