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民政局安排部署2015年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及年度核查工作

04.01.2015  13:00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649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3012〕45号)文件精神,按照《贵阳市“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方案》要求,区民政局安排部署2015年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及年度核查工作。
  在工作部署培训会上,区民政局要求各社区(镇)抓紧制定提标及年度核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年度核查工作,尽快组织力量开展年度核查工作,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全力做好收入核查工作。城市低保按照《贵阳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操作流程》开展年度核查,认真填写《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核查表》和《贵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情况入户调查表》;农村低保按照《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开展年度核查;认真填写《贵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度核查、审批表》和《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情况入户调查表》;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后,将相关表格存入一户一档,做好一户一档归类整理,通过准确认定城乡低保对象,保证提标后低保标准与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补差准确,确保此项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此次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及年度核查工作是落实市委、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保障云岩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从2015年1月起,云岩区低保标准将再次提高,从475元∕人·月上调为53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