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

18.07.2017  12:0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十二届104次常务会议精神,落实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改善工作部署,切实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有关水源地保护问题整改,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该方案就水源地保护管理明确了八大任务,即深入开展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大排查,研究制定辖区内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持续提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保障,依法规范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严格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替换或调整,定期开展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评估,加大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执法监管及风险防控。为确保全面完成任务,方案就责任落实、资金保障、督查考核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