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印发《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中新网贵州新闻2月19日电 (记者 刘鹏)记者19日从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更好的规范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工作、建立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以持续提高贵州省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水平。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起草编制了《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近年来,贵州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总体来说,现状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在能力建设上已经基本跟上发展需求,但是在运营管理上仍不够规范,尤其是在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清单里,存在由于污水处理运营管理不足导致的环保问题。
对此,《管理办法》充分结合贵州实际,对涉及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的各方面进行规定:一是污水主管部门的责权界定;二是运营单位的责任;三是污水管网和厂区的数据监测要求;四是污水管网的污水收集浓度以及污水处理厂的水质处理排放要求;五是数据报送要求;六是污水处理费的拨付机制;七是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和养护要求;八是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系列相关制度建立。
《管理办法》厘顺了各污水管理部门的职责。过去各级污水管理部门在开展污水管理工作中,往往职责不清,工作内容不明晰,对污水管理的重要和要点把握不足,导致污水管理工作推进缓慢,因此,《管理办法》明确了省、市、县污水主管部门的职责和责任。
《管理办法》提高污水管网收集效率。贵州省污水管网收集效率普遍不高,主要体现在污水管网收集的量少、浓度低上。因此,以问题为导向,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网试运行及正常运营维护过程中的要求。
《管理办法》提高运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确了污水管网和厂区内数据检测的要求,便于管理决策。
《管理办法》提高运营维护管理水平,明确了运营维护过程重参考的标准和要求。
《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和行业监管,明确了相关数据的上报要求,便于上级主管部门实时掌握污水管理工作的运营动态,同时规定了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加强行业管理的力度。
《管理办法》完善制度建设,明确了运营管理部门应制定保障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正常运营的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进一步规范、约束或者禁止在污水管理过程中的相关行为,提高运营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