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林:修志为“四个全面”提供更多历史借鉴与智力支持
中新网北京9月11日电 (记者 蒋涛)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培林11日在北京表示,要紧紧抓住《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出台的大好机遇,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国家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更多历史借鉴与智力支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当天,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学习贯彻《规划纲要》会议。李培林出席会议时作上述表示。
《规划纲要》作为全国地方志工作第一部规划性文件,是国家对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是国家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文化领域的一项重大举措。李培林在讲话中阐述《规划纲要》了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分析如何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特别是完成“两个全面”目标面临的主要问题。
据悉,《规划纲要》共分发展基础与机遇、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加强领导五个部分。
李培林指出,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全面落实依法治志,明确各级政府在地方志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把依法治志的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地方志在服务中心工作中的作用。
他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回去以后第一时间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明确工作难点,找准着力点,争取更大支持;二是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规划纲要》或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要求。三是认真组织学习《规划纲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
《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重视“民族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和“支持民族地区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各地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地方志工作的经费保障等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廖运建对记者说,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对民族地区地方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必将对民族地区的地方志事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廖运建看来,地方志具有“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在新疆的修志工作者,在修志编纂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正确的政治观点,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必须懂得新疆历史,新疆的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史,在编修地方志书的过程中牢固树立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的历史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历史;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宗教活动的地方;新疆的发展从来都离不开中央政府和内地的支持;新疆解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等重要观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政治部编研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