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香港主力教育基金”贵州山区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09.07.2015  16:26
  黔青联发〔2015〕37号   各市(州)委统战部、教育局、团委,贵安新区政治部、社会事务管理局、团工委,仁怀市、威宁县委统战部、教育局、团委:     为支持我省边远山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教育厅、共青团贵州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香港主力教育基金”山区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工作,用于奖励我省100名长期在边远山区学校工作的优秀乡村教师,每人3000元人民币,表彰奖励金30万元人民币由香港主力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为做好教师材料申报、表彰奖励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教育厅、共青团贵州省委、香港主力教育发展基金会。     承办单位: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贵州省委直属事业单位)。     二、表彰奖励对象条件     1.我省在岗10年以上的乡(镇)及以下学校正式教师;     2.遵纪守法,工作认真,教学成绩得到学生和家长好评;     3.在一线教学岗位;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三、推选方式     请团各市(州)委、贵安新区团工委、省直管县团委负责牵头,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表彰对象,推荐对象共计200名。     推荐方式为:     (一)组织推荐     由团各县(市、区、特区)委牵头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认真填写《2015“香港主力教育基金”贵州山区优秀教师表彰奖励申请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2),统一汇总报送团市(州)委审核。     贵安新区团工委、省直管县团委牵头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     (二)社会推荐     1.学生推荐:贵州籍的大、中、小学生可结合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联名(20人以上)向相关市(州)团委直接推荐。     2.志愿者推荐:全省志愿者可结合自己工作情况,联名(5人以上)以微视频或推荐信形式将自己了解的身边的优秀教师向相关市(州)团委直接推荐。     3.新闻媒体推荐:全国各大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可将工作中发现的优秀教师向相关市(州)团委直接推荐。     涉及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内的教师,向贵安新区团工委、省直管县团委直接推荐。     采用以上任何一种推荐皆可,无需采用多种方式重复推荐。     (三)个人自荐     符合文件要求条件的教师可以向所属市(州)团委、贵安新区团工委、省直管县团委直接自荐。     四、材料报送及评选     (一)对于经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及个人自荐产生的推荐对象,由团各市(州)委、省直管县团委牵头,会同当地统战部、教育局共同对推荐对象进行初选,贵安新区的推荐对象由贵安新区团工委会同政治部、社会事务管理局进行初选,按照推荐名额分配遴选、确定推荐对象并统一向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省青基会”)报送《推荐表》及其他推荐材料,同时填报《2015“香港主力教育基金”贵州山区优秀教师表彰奖励申请推荐对象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二)申报资料由省青基会负责整理汇总,报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团省委审核通过,确认参评资格。     (三)由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教育厅、共青团贵州省委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评选,根据教书育人事迹、家庭经济情况等条件从中初选出120名候选人,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贵州共青团网、省青基会网站(爱心网)、金黔在线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评审小组按照公示反馈情况综合评定,确定100名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五、表彰奖励金发放及监管     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教育厅、共青团贵州省委委托省青基会统一管理奖励金。省青基会在2015年教师节期间举行发放仪式,统一将奖励金发到获奖教师手中。对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教师,一经核实将取消奖励资格,并通报批评,收回奖励金用于奖励其他优秀教师。     六、奖励办法     凡获得奖励的教师,将由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贵州省教育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联合下发表彰通报,颁发“2015年度贵州山区优秀教师荣誉证书”及由香港主力教育基金会提供的3000元人民币奖励金。     七、其他事项     (一)各地可以将曾申报2014年度“香港主力教育基金”贵州山区优秀教师而未获表彰的优秀教师作为此次推荐对象,但仍需认真填报《推荐表》并按推选程序推荐。     (二)曾获“TCL烛光奖”、“希望工程园丁奖”、“香港主力教育基金贵州山区优秀教师表彰”的教师,不再作为此次推荐对象。     (三)《推荐表》可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省青基会网站“爱心网”(www.gzph.org)下载或到当地团委领取。     (四)申报人需在填报《推荐表》的同时将电子版(含电子版2寸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报送给团县(市、区、特区)委,由团市(州)委,团仁怀市委、团威宁县委及贵安新区团工委汇总统一上传到指定邮箱,申请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以推荐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联 系 人:陈   凯(省青基会)     联系电话:0851-86580178、1868515273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青年路35号省团校内团省委办公楼7楼716室(邮编:550005)       附件:     1.2015“香港主力教育基金”山区优秀教师表彰奖励申请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5香港主力教育基金”山区优秀教师表彰奖励申请推荐表     3.2015“香港主力教育基金”山区优秀教师表彰奖励申请推荐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     点击此处批量下载     (责任编辑:gzsedu_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