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
一、概况
自称“布壮”、“达夏”、“丢送”、“戛兄”。古籍称为“僮”,始于南宋,属古百越中西瓯骆越之后裔。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贵州壮族5.26万人,大约在明清时期先后来自邻近的桂北各县,主要聚居在黔东南自治州从江县、黎平县、黔南自治州独山县、荔波县。
贵州壮族乡村地处黔桂交界山区,壮家内部讲壮话,对外用汉语,多兼通侗语或苗语。
二、文化和风俗习惯
文化艺术 歌谣是壮族民间文化生活的主要内容,喜庆节日、红白喜事、迎宴宾客、谈情说爱、文娱活动等,多以歌谣表达感情和助兴。歌谣种类繁多,内容丰富多彩,有古歌、酒歌、情歌、苦歌、赞歌、盘歌、孝歌、山歌等。歌谣格律形式,有短歌、勒脚歌、俳鉴和叙事长诗等。其韵律都是腰脚押韵、有别于汉族诗歌押韵,这是壮族诗歌特点。所谓腰肢押韵,不管五言四句或七言四句,都是第一句末字脚与第二句中间一字(也可前移)押韵,第二句末字第三句末字押韵,第三句末字与第四句中间字(也可前移)押韵。即“一句脚押二句腰,二三两句脚押脚。三句脚押四句腰,脚腰押韵自相合”。民间传说故事,多兼有歌谣表述,增加其生动性。这种说诵唱相结合的文学形式,在整个壮族地区都很普遍。民间文学主要有神话、传说、歌谣、谚语等。
居住 壮寨村寨多是依山傍水,多楼居,属干栏式建筑。房屋构造形式有二,在黔东南地区,壮家房类侗族模式,木质结构,多为四列三间搭偏厦。黔南荔波、独山一带,壮家房屋模式与毗邻布依族和桂北壮家相同。
服饰 居住在黔南的壮族服饰与当地布依族基本相同。一般青年男女多穿普通服装,尚有部分妇女还常戴一端绣花的挂胸围腰,扎辫子盘于头上,或加戴各色头帕,显出民族特点。黔东南边沿地区壮族久与侗、苗杂居,随乡同俗,男女衣着颜色尚青黑,类同当地民族。
丧葬 老人过世,刚落气,垫以草席,将尸体停于火堂边或门背后,立刻向舅家报丧。请魔公择时后,再移到走廊间停放。再择时,才抬下楼停楼梯脚边。然后象征性洗尸,整发和穿寿衣,即殓入棺。全家吃素,忌盐,亲属子女带孝包白纱帕。按死者生辰八字推算,择定出殡安葬时间。
节日 壮乡节日活动,多与文娱或宗教迷信活动结合。传统节日有壮年、牛神节、六月十四或七月十四节。壮年,从江多数壮家以农历十二月为岁首,十一月末日为除夕。除夕午后,各村寨集体杀一头由各户每年轮流饲养的“社猪”,祭祀社王后,按全寨的户数把猪肉切成若干份,用竹签串起来分给各家各户,各家把串肉煮熟敬祖先后,全家共餐,称为过“谊九”,即过“二十九”,如同汉族地区农历腊月三十过“除夕”一样。除妇女和妻子有孕的男子外,均可参加祭祀仪式。从除夕到过年初三敬土地公之前,一般忌村内和外人出进,初三以后至初十为节日娱乐活动期间。牛神节,也叫四月八节,是日人不出工,牛不下田,家家做黑糯米饭,并以米饭喂牛,表示慰劳和尊重之意。六月十四,凡以农历十二月为岁首,必过六月十四为节日,这是除过年以外的第二大节日。若是只过春节,不过壮年,则以七月十四为中元节。是日,普遍杀鸭敬祖先,姑娘回娘家团聚,有的举行赛马或打秋千等活动。
三、语言文字
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语支,贵州从江的壮语属壮语北部方言桂北土语,也有许多土音和声调之异,显出地方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经国家批准创立了统一的壮族拼音文字,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逐步推行,尚未普及到贵州壮族地区。但是当地壮族民间和其他壮族地区一样,历来使用不统一规范的壮文方块字,一般叫土俗字。多用于纪录歌谣、故事、传说、剧本、家谱、契约、经文、巫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