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年处罚大气类违法行为3900万元

07.03.2015  09:56

  今年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本市环保部门共立案处罚大气类违法行为1600余起,处罚金额3900余万元。本市为期一年的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也从这一天拉开帷幕。2014年,根据空气污染预报情况,本市加大应急减排力度,有效抑制空气重污染的加剧。

   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

  昨天,北京市环保局介绍,虽然北京市采取了有力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但是仍然超过环境容量。当遭遇逆温、高湿、静风等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以及在周边污染传输的影响下,仍有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空气重污染。为此,北京市积极应对空气重污染,力求减缓其不利影响,尽最大可能保护市民健康。

   设定高级别预警方案

  按照国家应急管理规范要求,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四个级别,按照污染程度由轻到重,依次为预警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其中,预警四级为北京市自行设定,预警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相当或严于国家预警方案的III级、II级、I级。市环保局介绍,北京市预警方案主要是在触发预警的污染程度、持续时间标准方面比国家标准相对更严。

   四停一冲”细化应急方案

  本市分级细化了应急措施,其中,当启动橙色预警时,将实施“停产、停工、停放、停烧和增加道路冲洗频次”等“四停一冲”措施。当启动红色预警时,在“四停”基础上再增加“停车、停课”措施。

  2014年,根据空气污染预报情况,北京市按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共启动了18次应急预警、共30天,其中蓝色预警11次11天、黄色预警5次10天、橙色预警2次9天。特别是2月、10月各启动了一次橙色预警,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分别采取了停产、停工、停放、停烧等强制性减排措施。

   区域联防联控保驾护航

  市环保局介绍,PM2.5污染的区域性特征明显,在空气中存在时间长、输送距离远、污染范围广,任何一座城市都难以独善其身,必须要加强联防联控。

  环保部公布的2013年各省区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公报显示,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居全国前列。为此,北京市在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领导下,主动联合兄弟省区市、环保部等中央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晨报记者 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