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建立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5.03.2016  1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建立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建立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院由贵安新区管委会主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办学经费以贵安新区投入为主。

二、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以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学科门类以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等为主,专业设置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

三、贵安新区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教育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的业务指导,帮助学校做好师资队伍、学科专业等方面规划建设。

四、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快师资队伍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