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复员退伍军人符合条件优先安排租住公租房

19.12.2014  16:59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19日电(记者王新明)贵州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十条意见》明确,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和企业参战人员家庭,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安排租住公租房。

    为保障复员退伍军人合法权益,贵州省决定从就业创业、职业培训、住房、医疗等方面加大帮扶和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帮助就业,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全部清零。

    贵州省明确,对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的,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复员退伍军人创办的小微型企业,能够优先享受政策扶持。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且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经审核后给予一次性补贴3500元。

    贵州省提出,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优先安排,力争在2015年全部改造完毕。

    贵州省还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在贵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寄宿生生活补助。此外,对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中农村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就读大学、中高职的,由扶贫部门通过“雨露计划”给予助学补贴。其中,应届考入二本以上大学的,给予一次性交通及过渡期生活补贴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