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县执行众被告 为当事人讨公道

07.10.2014  14:00

长城网石家庄10月7日讯(记者 解哲琳)10月7日,记者从行唐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多次来往行唐与鹿泉之间,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为雇佣劳动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讨回了救命钱。

行唐县张某,被鹿泉市冯某等八名合伙人雇佣,在行唐某村砖窑上从事机械维修工作。2010年8月29日早晨,在维修砖机时被致伤右手,当下被送往行唐县医院抢救治疗,因伤势严重,又转至河北省三院住院治疗,经有关部门鉴定评定为七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被告方仅支付了医疗费,对于其他损失,被告不理不问。

因被告方不闻不理,无奈之下原告张某将冯某等八人起诉到行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冯某等八名被告共同赔偿原告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全部经济损失59735.4元,冯某等八人互负连带责任。

在指定法定期限内,被告没有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执行员多次到鹿泉乡村,传找被执行人,不是这人不在家就是那人外出,很难将八人聚集到一起。八人之间并且相互推责,谁也不做主,为执行设置一个个障碍,但因种种原因,又没法采取强制措施。最后,行唐县人民法院调整执行方案,采取赔款均摊、分别负担的方法,一个人一个人的找,一次又一次的谈,最终使每个被告都同意此种执行和解的方案。

在履行义务时,这个借口眼下手头紧,那个有困难等等理由,使得案件不能顺利执行。执行人员不放弃、不后退、不畏艰难困苦,多次奔波于当事人之间,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讲理说法,最终,被执行人被办案人员认真负责的执着精神所打动,八人先后履行义务,各自拿出应负担那份义务。历经几个月的执行,案子划上了句号,总算为受害者讨回了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