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为报复不孝女儿 抱走7个月大外孙失联5天
潘卫分接受记者采访时声泪俱下。记者陈枫 摄
警方将被外婆带到阳山5天的小宝带回佛山 外婆昨日接受采访指责女儿不孝——
本报佛山讯 (记者唐金凤)42岁的潘卫分抱走7个月大外孙“失联”5天,前日,佛山警方赴阳山将外婆抓捕,终于将小宝带回父母身边,小宝母亲罗女士激动落泪。而审讯室内,双手戴着手铐的潘卫分接受媒体采访时涕泪俱下。
动机:报复不孝女儿
据负责该案的大沥派出所刑警五中队林队长介绍,9月2日,公安人员在侦查中发现一个连潘的女儿都不清楚的事实:潘已于去年12月同一阳山男子登记结婚。9月3日,警方带着黎先生驱车前往该男子住址,当即将潘卫分抓捕。
“瘦了一点,黑了一些。”昨日,黎先生一家三口来到大沥派出所,记者看到,小宝精神状态良好。小宝母亲罗女士称,儿子身上并没任何伤痕。
染过的长发,红色上衣,紧身裤。昨日上午,在大沥派出所,扮相有点“潮”的潘卫分见记者到来后,立马打开话闸。潘卫分一边哭一边说,3个女儿长时间对她“不闻不问”,去年6月,她被查出患有妇科疾病,上月在罗村医院住了3天院,花了3000多元,三个女儿未前去探望,钱也分文未给,“我挣不了几个钱,只能借。”
潘卫分说,更令她难以接受的是,住院花费本可以报销,但她的户口在大女儿的户口本上,“她不给我户口本,我就报销不了。”上月29日,潘来到二女儿处,想让二女婿出面协调,却遭到对方拒绝。
一怒之下,潘卫分抱走了二女儿的小儿子。“我抱走小孩是想整蛊她们,她们肯定要报警,报了警就会有人管我了。”
女儿:想断绝母女关系
对于赡养问题,罗女士表示,潘卫分目前只有42岁,依然可以出门打工赚钱,“如果没发生这件事,等她老了,我会尽到赡养义务,但发生这件事后,我只想彻底断绝母女关系。”记者追问其能否原谅母亲,罗女士称“即便原谅也需要时间,久了或许能原谅吧”。
律师蔺存宝表示,案件中的外婆40多岁,未丧失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下要求小孩履行赡养义务,在法律上没有依据。“但从道德层面讲,子女应理解父母的心理要求。”至于案件定性,母亲不构成盗窃婴儿或拐卖婴儿犯罪,最多是一般违法行为,应以教育、劝导为主。“主观没有偷盗婴儿的恶意,客观上未对小孩买卖藏匿虐待,不应定性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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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我对外孙没有恶意
记者:抱走外孙是长期预谋,还是一时冲动?
潘卫分:上月29号,二女婿拒绝调解,很生气,那晚睡不着,一直在哭,想想自己三个女儿那么没良心,我双脚都肿成这样了,没有一个人愿意管,很伤心也很愤怒。然后才有这个想法。
记者:不担心孩子会出事?
潘卫分:我对外孙没恶意,只是想让女儿一家伤心一下子,过两天就会抱回。抱了小孩后,我给他买了几百块一桶的奶粉,三个女儿和大女儿的两个小孩都是我带大的。
记者:你觉得用“抱走小孩”的方式能达到目的吗?
潘卫分:我昨天看到警察就觉得“目的达到了”,至少有人会来管我了。
记者:你现在有什么希望?
潘卫分:希望她们能出钱帮我医好病,我还不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