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李兰英教授来校讲解“民刑交叉案件的解决机制”
6月28号上午,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李兰英教授应我校法学院邀请做客“山海风流系列讲座”,在花溪校区“道德讲堂”作题为“民刑交叉案件的解决机制”的学术讲座。副校长徐晓光出席并为李兰英颁发客座教授聘书。100余名师生代表到场聆听。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潘虹主持。
李兰英首先解释了民刑交叉案件的基本含义,随后她用大量丰富生动的实例,向在场师生讲解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民刑交叉案件罪刑法定原则。李兰英说,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原则有四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谦抑原则、公权力介入底线、人权保障与打击犯罪并重。二是民刑实体法冲突的法律适用。李兰英认为,民刑交叉案件处理的价值参考取向有:社会公正、功利主义、社会效益、严格刑法解释、恢复性司法。三是民刑程序冲突的序位选择。李兰英主张根据具体情况应分别采取“刑先民后”“民先刑后”“民刑并行”的方式。
报告结束后,李兰英同在场师生进行了互动,同学们就相关的法律问题与李兰英教授进行了交流互动。
李兰英的讲座逻辑清晰、深入浅出,起到了开阔眼界、丰富认识、拓展思路,提高学习和研究法律能力的作用,对在场师生将来法律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启发性和指导性。
李兰英,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系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博士后,牛津大学犯罪学研究中心访问学者。李兰英教授从教26年,发表学术文章50余篇,著作三部,主持国家、教育部等科研项目20项,多次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的奖励。她在省市公检法多家单位兼任专家咨询委员和首席法律顾问。2010年评选为“福建省优秀青年法学人才”、同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4年被评选为“厦门市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