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林业局荣获“全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称号

14.04.2016  10:50

近日,大方县林业局被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称号。

2013年以来,大方县林业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责,牢固树立“森林防火99.99%都等于零”的理念,全面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即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 包保责任百分之百落实、火灾隐患百分之百消除、严防死守百分之百到位、应急值守百分之百完善、科学扑救百分之百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取得显著成效。3 年来,全县森林火灾发生率持续下降,受害率均在0.01‰以下。3月29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大方县林业局“2013—2015年度全 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称号,大方县林业局成为全国110家、贵州2家获此殊荣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