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研究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

04.11.2014  18:08

  近日,大方县民宗局召开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征求意见座谈会,组织学习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处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具体意见。省民宗委有关处室和毕节市民宗委领导到会指导。大方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祖军出席会议,大方县13个重点私设聚会点及其所在乡镇负责人近40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民宗委有关处室负责人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在与基层宗教工作部门共同研究基础上,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提出5条治理路径。一是认定为家庭聚会点。对只有家庭成员参加或以家庭成员为主、有少数亲戚、邻居参加,且活动内容和形式较简单的私设点,由县宗教工作部门认定为基督教家庭聚会点,委托乡、镇(办事处)进行管理,防止演变为新的私设聚会点。二是审定为固定活动点。对离合法基督教场所较远、信教群众较多、管理较规范、活动较正常、基本具备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的必要条件,且愿意参加基督教两会组织的私设点,由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办理设立审批和登记手续,审批为基督教固定活动处所,纳入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三是指定为临时活动点。对离合法基督教场所较远、信教群众较多、群众宗教生活有需要的私设点,虽具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条件,但不愿意通过基督教两会组织申请设立为合法场所的,由县宗教工作部门指定为临时活动点,委托所在乡、镇(办事处)管理。临时活动点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有必要、有条件,并经批准方可举办临时宗教活动。四是协定为教堂带管点。对离合法基督教场所较远、信教群众较多、群众宗教生活有需要的私设点,如不具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所需基本条件的,通过“以堂带点”的方式,由附近登记教堂委派教牧人员负责到活动点走访、指导和安排教务活动。五是决定为取缔点。对不符合合理布局原则,闹分离、拉山头形成的,受非法组织、境外渗透组织影响和控制,恶意攻击我国基督教办教原则的,宣扬邪教、宗教极端思想的,坚持以原教派名义活动且经教育不改的,不接受不服从政府依法管理的,以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私设点,由县人民政府予以取缔。

  会议要求,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在当地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依法办事,并对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依法处理,同时做好受蒙骗信教群众的团结教育工作。

  会议还通报了今年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听取了重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负责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