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水政监察大队有效查处一起城区私自打井开采地下水违法行为

26.11.2015  10:19

      11月24日,兴仁县水政监察大队接到匿名举报:“真武山街道办事处红井田处有人晚上私自打井,导致周边居民无法入睡”。水政监察大队问及举报人打井详细地址时,举报人说详细位置不能确定,只知道在红井田安置小区后面。     

      于是水政监察大队会同水务局供排水办公室,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便衣进入红井田,花了近两小时的时间,在一钢构棚下找到打井地点。打井施工队伍正在卖力地进行打井工作,水政监察大队执法工作人员立即责令施工队伍停止私自打井违法行为。并对其证件进行查验,经查,该打井单位为“一路行”洗车行,负责人为熊某,打井施工队伍和打井业主均无任何打井手续。由于当天时间已晚,故水政监察大队通知熊某第二天到兴仁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配合调查。

      11月25日,“一路行”洗车行负责人熊某在水政监察大队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水政监察大队配合调查,执法工作人员对其进了行询问笔录,下达了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限其在7日内自行封闭机井。执法工作人员对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向其讲述了私自打井可能会造成地面塌陷等危害,熊某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当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忏悔,表态在7日内自行封闭机井。鉴于熊某改正错误态度诚恳,故水政监察大队未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兴仁县水务局:邓百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