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劳动保障部门:春节7天加班最少拿1250元
14.02.2016 09:35
本文来源: 新华
无论放什么假期,总有人在加班,今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记者从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以贵阳城区(除修文、开阳、息烽)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600元钱计算,7天假期加班费,最低可以拿到1250.6元加班费。
法定假拿3倍加班工资
春节期间仍在一线加班,哪几天能算三倍加班工资,哪些天又是双倍呢?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执法人员介绍,今年除夕虽然放假,但不属国务院明确的法定节假日,因此除夕加班且不能安排调休的员工,只能领取到双倍加班工资。而初一至初三加班的,才能拿到3倍加班工资。随后3天假期加班,仍是以调休为先,不能调休才按双倍计发加班工资。
据介绍,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即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加班7天可领17天工资
“按照去年10月1日执行的贵州省新‘出炉’最低工资标准,以目前贵阳一类地区(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和清镇市)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计算,春节法定假加班费:1600元÷21.75×3×300% =662.1元,春节休息日加班费:1600元÷21.75×4×200%=588.5元。”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说,也就是说,春节7天如果全加班,可领17天工资,即:662.1+588.5=1250.6元。
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表示,劳动者在节假日加班,没有领到加班工资,或者加班工资计算不正确,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投诉。(记者 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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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201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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