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为民生资金落实布下“千里眼”

04.03.2015  11:30

    新华网贵州频道3月4日电  近日,天柱县纪委下发了《天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天柱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为民生资金落实布下“千里眼”。

    “合医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全社会民众对以下“违规合医”行为予以举报:未参合人员借用参合人员合作医疗证件进行门诊及住院诊疗,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参合农民涂改或伪造发票、住院病历、医药费用清单等报销资料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流失的违规行为。

    “学生营养改善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全社会民众对以下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未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集中管理或校财局管,未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的行为;未将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或用来买零食和保健品、发福利和学校办公经费支出的行为;未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的行为;有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改善计划餐资金,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

    凡举报经查证属实,奖励第一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奖励金额在500元—3000元之内,按查实违规金额的10%计算,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超过3000元的按3000元奖励。(陈光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