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七项制度”成为安全生产“导航仪”
为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天柱县从“七项制度”着手,狠抓企业安全生产每一环节的管理,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企业要建立完善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相配套的考核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考核内容、奖惩标准,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比重,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企业要建立班组班前会、周安全生产活动日,车间周安全生产调度会,企业月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让企业员工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三是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岗前安全自检、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车间周、月、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制度,并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四是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企业要分专业、分工艺、分岗位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重新组织审查和修订。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爆破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审批监督工作。
五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保管知识;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是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建立,迫使企业须在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需向企业员工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员工就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向企业作出承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企业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等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七是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车间、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作用,保障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责编:袁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