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侦破贩卖野生动物案
25.02.2016 10:21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桂珍 谢明)近日,天柱县森林公安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侦破一起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案,缴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两只。
1月14日11时许,“天柱森警微信公众号”报警专栏显示一则警情,一名昵称叫“天柱帮帮”的举报人称:天柱县凤城镇北部新区农贸市场有人销售野山羊,请出警调查。
该举报引起了值班民警的高度重视,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到现场进行调查,涉案人彭某洪对自己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森林公安民警依法将彭某洪收购、销售的已经死亡的两只“野山羊”进行没收,并运到城郊进行了销毁,对嫌疑人进行教育,并作了相关的处理。
据天柱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军介绍:缴获的“野山羊”,经过辨认,其实是毛冠鹿。毛冠鹿属于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该野生动物是通过邻县贩卖到天柱县来牟利出售的。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5.02.2016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