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开展药械不良反应报告督查及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检查

24.08.2015  10:37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为进一步了解天柱县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工作情况,加强对不良反应工作的督促指导,规范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的使用行为,提高检验人员的试剂质量意识,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天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药械不良反应督导及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共检查天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天柱县康宁医院、天柱县博爱医院、天柱县博康医院、南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8家医疗机构,检查范围包括药房、库房、化验室、抢救室、治疗室、CT室等,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漏报、瞒报不良反应病例,未开展不良反应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以及未按规定温度冷藏体外诊试剂、冷藏设备内未配备温湿度计、未保留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等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有超过有效期试剂及药品、未建立大型医疗器械使用档案等问题,共查出超过有效期试剂及药品五品种,货值金额328.5元,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并依法处理,限期整改。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天柱县市场监管局供)